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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职能部门协同监管之浅见

中国矿业报 0评论 2024-04-08

  ◎  王  健

  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笔者结合地勘单位纪检工作实际,认为内设各职能部门监管是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应着眼于“全涵盖、全覆盖、全链条、全贯通”,推动职能监督协同联动,以高质量监督提升地勘单位管理效能。

  一、强化职能部门协同监管的内在意义

  地勘单位内设职能部门包括财务、组织人事、质量、安全、审计等,拥有清晰的组织架构,形成了相对完整的管理体系,担负着检查、督促、考核、服务等职能,发挥着沟通上下、协调左右的桥梁纽带作用。

  (一)强化职能部门协同监管是健全监督体系的现实需要。从强化监督权威性看,职能部门熟悉掌握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在各自领域具有专业、权威的优势;从强化监督日常性看,职能部门日常管理单位的人、财、物,处于廉政风险交织的关键地带;从强化监督及时性看,职能部门肩负一定的审核职权,直接接触工作对象,把守“一线关口”位置。这些“先天”优势决定了职能部门是构建贯通协同监督格局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强化职能部门协同监管是提升监督质效的重要手段。各个职能部门在监管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加强协同监管可以有效提高监管效率,减少重复劳动,及时发现管理漏洞及风险隐患,进而联手开展整改整治,做到优势互补、信息互通、工作互促、成果互享,形成精准高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监管局面。

  (三)强化职能部门协同监管是落实“监督的再监督”的必然要求。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地勘单位纪检部门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责、回归主业,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把视线转移到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上来,通过督促职能部门提高管理效能,更好地落实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目标,推动实现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

  二、影响制约职能部门协同监管的因素

  (一)思想认识有偏差。一些职能部门对于监督工作的认识存在片面性,认为监督都是纪检部门的事,协同意识偏弱,主动性不强,甚至存在一定程度抵触情绪。

  (二)责任划分不明晰。有的职能部门注重业务工作,没有明确自身监管定位及职责,导致监管任务失焦、落空;有的则对同一事项多头监管,存在重叠,甚至站在各自角度得出迥异的结论。

  (三)协同机制不完善。职能部门之间日常业务交流相对较多,但围绕监管重点、重要事项、问题处置等沟通协商较少,尚未形成统一高效的协同机制。

  (四)监管能力有差距。有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缺少发现问题的敏感性,不能精准研判有关问题,开展工作不够细致周全,影响了监管的有效性。

  三、强化职能部门协同监管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职能部门协同监管是一项多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需要把“多股绳”拧成“一股劲”。应坚持系统思维,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单位党委统一领导下,将职能部门协同监管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谋划部署,明确相关领导机构职责。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把协同监管的目的和意义同职能部门讲清讲透,打消职能部门抵触情绪,形成职能部门主动融入、积极作为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责任落实。通过细化责任清单等方式压紧压实责任,推动职能部门找准自身定位,履行好直接监管职责和协同联动责任。四是加强业务培训。针对不同职能部门的特点,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职能部门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监管能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监督重点。职能部门协同监管的目的是增强监督的时效性、针对性、有效性,这就要求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建立完善重点突出、目标精准的监督清单。一是聚焦决策部署。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单位发展规划、年度目标等开展监督,推动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和执行到位。二是聚焦制度执行。突出对职能部门所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着力发现制度执行中的短板不足,确保制度刚性执行,切实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效能。三是聚焦问题整改。针对巡视巡察、综合考核、审计等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督促做好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四是聚焦信访事项。分析整理信访举报数据,重点对重复信访举报、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等情况进行监督,促进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三)健全保障机制,强化系统协同。职能部门协同监管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强有力的制度建设作为保障。应重点建好“四项机制”:一是定期研究机制。建立完善相关领导机构听取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职责情况汇报制度,指导推动协同监督,解决遇到的疑难问题。二是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定期会商、专题会商和即时会商制度,加强内部信息共享和交流,及时分享重点任务、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等情况,细化监管举措,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分析研判机制。针对协同监管发现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注重从管理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找不足查漏洞,通过建章立制根除顽瘴痼疾。四是监督评价机制。定期组织内审和评价工作,对职能部门的监管绩效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不足并协助解决,同时鼓励职工群众进行监督。

  总而言之,职能部门协同监管是一项非常系统的工作,地勘单位应以自身的具体情况为基础,既要关注职能部门职责履行,又要注重在监管的基础上协同联动,打好监督“组合拳”,持续探索和实践监督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推动地勘单位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7地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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