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生态包袱”变成“绿色财富”
把“生态包袱”变成“绿色财富”
——从各地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说开去
◎ 马晓敏
近年来,人们经常在新闻报道中看到抑或是亲身感受到,经过修复和治理的矿坑摇身一变成为酒庄、展览馆、博物馆、湿地公园……
矿坑是大地的疤痕,修复后的矿坑,经过科学规划和设计更能成为大众休闲度假、游憩娱乐、户外探索的目的地。当前,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矿山企业十分重视矿山“生态包袱”向地方发展资源的有效转化与科学利用,让废弃矿山变“绿水青山”,在此基础上再造“金山银山”,实现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在“两山”理念的指引下,政府部门、矿山企业把矿山生态修复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通过科学化治理、市场化运作、社会化参与等,全面提高矿山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水平。
与此同时,我们应该认识到,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是一个综合性、渐进性和长期性的过程,其平稳推进与高效运行涉及多要素、多主体和多资源。
矿山生态修复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观。矿区生态修复不仅仅是地表形态恢复,而应该把被破坏区域作为保护和修复的有机整体,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把治理水土流失、保护物种栖息地、修复矿山环境等任务有机结合,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矿山生态修复需建立“事前规划、事中监管、事后监测”机制。在事前不仅要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相关立法和标准制定,还应制定可行的治理恢复方案;在事中要监管好矿山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完成相应治理任务;在事后要建立完善矿山生态修复成效考核评价体系,及时修复治理被破坏或者退化的生态系统。
矿山生态修复需多方形成合力。我国矿山生态修复面临历史欠账多、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需要通过政策激励吸引各方投入。国家不仅要加大财政投入,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提供必要支持,还要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在此过程中,还要认识到企业是矿山生态修复的践行者、主力军,要进一步激发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活力,如产权激励、税收优惠、指标交易、用地优先权等方式,确保其参与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的可持续性。此外,要不断提升群众参与能力,提高矿区居民对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的认识,鼓励矿区居民对矿山生态修复进行监督。
如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已深入人心。矿山生态修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它关乎着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全。我们应坚定信心、积极行动,推动将生态“包袱”转变为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资源,为子孙后代守护好这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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