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部门联动提升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效能
中国矿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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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日前,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司法厅出台《关于提升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加强部门协调联动,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意见》提出,规范委托执法行为,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在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条件的组织实施自然资源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并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受委托单位不得将受委托的行政执法职权再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依法依规为符合条件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机关以及受委托组织人员办理执法证件,确保能够开展疑似线索实地核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处罚决定执行送达等工作。
《意见》明确,压实日常巡查责任。全面构建“人防﹢技防”的立体防控体系,及时监测发现疑似违法违规线索。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开展自然资源保护日常巡查,村委会(居委会)全面配合,对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有效制止、迅速报告。加强常态化监督力度。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动态巡查、明确工作职责、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执法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在执法过程中,要注重区分违法主体、情形、性质和社会影响等重点因素,稳妥推行轻微免罚、首违不罚等行政处罚措施,确保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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