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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大型矿山设备不予免税

中国矿业报 评论 2025-02-20

  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发文明确

  进口大型矿山设备不予免税

  ◎  本报记者 颜桉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5年3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5年版)》《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25年版)》以及《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5年版)》。值得注意的是,《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5年版)》涵盖了大型石油及石化装备、大型冶金成套设备、大型矿山设备、大型施工机械及基础设施专用设备等关键领域。

  近年来,得益于国内技术飞速发展与产业成熟度显著提升,对进口矿山设备等产品的依赖程度显著下降,矿山机械设备出口量持续增长。业内人士认为,尽管短期内进口设备成本上升可能带来一定经济压力,但从长远视角审视,此次税收政策的调整对行业而言,积极影响远超负面影响。该政策不仅将加速国产设备替代进程,激发国内技术创新活力,还将随着国产设备性能与性价比的不断提升,显著增强国内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此外,这也将激励业界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深化核心技术掌握,引领产业向更高端、智能化方向转型升级。

  据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是国家为提高我国企业核心竞争力及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及核电项目业主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专项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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