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局长话找矿 | 深入推进找矿行动 力争新的重大突破
◎ 宋 斌
江西省成矿地质条件优越,矿产资源丰富,矿种较为齐全,铜、钨、铀、钽、稀土、金、银被誉为江西的“七朵金花”,素有“世界钨都”“稀土王国”“有色金属之乡”的美誉,是我国重要的有色、稀有和稀土矿产资源基地之一。截至2023年底,全省已发现矿产144种(以亚矿种计193种),查明有资源储量的矿产109种(以亚矿种计共155种),其中97种(含亚矿种)矿产保有资源储量位居全国前十,钨、钽、锂、铷、铯等14种矿种居全国首位,铌钽、铊、化工用白云岩等8种矿种居全国第二位,铜、铋、硒、化肥用灰岩等15种居全国第三位。
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地质找矿工作,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全省地质找矿和矿产资源管理专题汇报,组织召开全省新一轮找矿突破推进大会,印发《江西省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实施方案(2021-2035年)》,对全省地质找矿工作进行周密部署。要求站在“国之大者”的高度,将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纳入江西省政府重点任务,认真做好落地实施。2024年2月4日,江西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全链条管理的实施意见》,从规划引领、资源勘查、矿权投放、节约利用、生态修复、污染防治、尾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对矿产资源管理提出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全过程管理。
“十四五”以来,江西省聚焦战略性矿产,加大地质找矿力度,全省矿产勘查投入资金17.39亿元,共实施986个矿产勘查项目。其中,江西省级财政投入资金5.55亿元,部署实施178项地质勘查项目,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省战略性矿产累计新发现矿产地42处,其中大型规模10处、中型规模11处、小型规模21处。铜、金、钽铌、锂、锰、重稀土、萤石等7个矿种提前完成“十四五”找矿目标。围绕江西省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战略性矿产对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的保障能力。宜春市组织开展宜丰-奉新地区锂矿找矿大会战,累计提交锂资源量超千万吨,使江西省锂矿保有资源储量跃居全国首位,为宜春市打造国家级锂电新能源产业基地提供了有力支撑。赣南地区先后提交两个超大型重稀土矿,为巩固我国稀土在全球供应链中的主导地位提供了强有力的资源保障。
江西省采取多项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2024年1月,江西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江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将部、省发证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县级分成比例由原来的20%调整为30%,进一步调动县级地方政府出让矿业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月,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勘查开采区块出让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立社会报矿信息采集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出让区块建议。近年来,江西省根据市场需求、找矿目标和地方政府意愿,筛选出一批具有良好开发条件和市场前景的优质勘查区块公开出让,拉动社会资金投入战略性矿产勘查。2024年,全省公开出让成交矿业权62宗(其中探矿权39宗),同比增长29.17%;成交金额56.26亿元,同比增长73.75%。
下一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将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围绕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进一步完善战略性矿产资源探采供储销统筹和衔接体系,持续深入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加强对重点勘查项目的跟踪指导,确保全面完成“十四五”找矿目标任务,牢牢端稳能源资源“饭碗”。
一是深化矿政管理改革。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矿产资源法》有关要求,不断强化制度机制创新,开展矿业权招标出让规则研究,针对地质工作程度低、成矿地质条件复杂、共伴生组分多综合利用要求高,以及勘查开采技术、生态环境保护有特别要求的勘查开采区块,探索采用招标方式出让矿业权,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助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二是加强规划前期研究。在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评估的基础上,结合江西省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和找矿潜力,站在保障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的高度,组织开展10个方面的专题研究,为编制《江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奠定坚实基础。三是落实局省合作协议。围绕国家对矿产资源安全的战略要求及地方经济发展需要,认真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地质调查局签署的《地质工作支撑服务江西省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以及共同制定的实施方案,按照“共同策划、共同出资、统筹部署、协同实施、成果共享”的原则,统筹部署和协同推进江西省战略性矿产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力争取得新的找矿重大突破,为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作出江西贡献。
(作者系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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