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正文

江西严格矿业权出让登记管理

中国矿业报 评论 2025-01-17

  江西严格矿业权出让登记管理

  除战略性矿产外,原则上不新出让以露天方式开采的采矿权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出让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严格矿业权出让登记管理,优化矿业权出让登记服务,强化矿业权出让登记监管。

  《通知》要求,除战略性矿产外,原则上不新出让以露天方式开采的采矿权,不新出让转采矿权拟采用露天方式开采的探矿权;已设探矿权转采矿权,具备地下开采条件的,不得以露天方式开采;禁止铁路、高速公路、航道两侧可视范围内新设建筑石料、石材类矿业权;严控在重要交通干线、重要水系生态区域、禁止勘查开采区周边以及建筑石料、石材类矿业权分布较为密集区域新设建筑石料、石材类矿业权;新设砂石土类采矿权严禁以自然山脊为界设置,原则上禁止将开采最低标高设在侵蚀基准面以下,严禁“一面墙”方式开采,避免出现以山脊线划界等开采后遗留残山残坡等不合理问题。

  《通知》明确,针对有效期内不足6个月的矿业权,要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向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发函核查;将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采矿许可证证载规模等相关规定宣传到位;将抵押备案调整为服务事项,将抵押有关情况进行公告即可,提高办事效率;根据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明确综合开采、综合利用,进一步强调非砂石类生产矿山产出的砂石料处置方式。

  为做好矿业权出让登记监管,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全面实行矿业权出让、新立、延续、变更、保留、注销等信息公示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实现矿业权登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结果网上查询。 (骆岩岩)

分享到微信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评论

已有条评论

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