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布煤矿三类重大灾害防控重点
中国矿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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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指导煤矿提升灾害防控能力
国家公布煤矿三类重大灾害防控重点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近日公布了煤矿水害防控、煤矿冲击地压防控、煤矿顶板防控等3类重大灾害防控重点,供煤矿在灾害防控工作中使用,以指导煤矿提升水害、冲击地压、顶板灾害防控能力。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强调,煤矿水害防控应重点把握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防治水“三区”管理、一矿一策和一面一策、顶板水防控、底板水防控、老空水防控、地表水防控等9个方面。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上,煤矿应当按照《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开展普查,委托开展普查的技术服务机构不应超过3 家,各服务机构承担委托范围内的技术责任,且应具备开展普查工作的能力。
煤矿冲击地压防控应重点把握灾害等级鉴定及危险性评价、“三区”划分、保护层开采、采掘部署、巷道布置、监测分析等10个方面。灾害等级鉴定及危险性评价上,煤层、水平、采(盘)区冲击危险性评价可委托具有冲击地压研究基础与评价能力的机构或由具有5 年以上冲击地压防治经验的煤矿上级企业开展;采掘工作面冲击危险性评价可由煤矿组织开展,评价报告报煤矿上级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煤矿顶板防控应重点把握健全制度明责任、地质先行作保障、一巷一策优设计、特殊区域严管控等6个方面。特殊区域管控上,要求过特殊区域,由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矿长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勘察,开展风险研判,制定针对性措施,治理完成后方可作业。(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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