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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局开展新《矿产资源法》专题培训

中国矿业报 评论 2025-01-09

  近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举办专题培训,邀请自然资源部法规司有关负责人围绕新修订矿产资源法的重点和亮点进行辅导授课。

  自然资源部法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修法是继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30多年来的首次“大修”,历时之长前所未有,修改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改革之全面深入前所未有,是一次整体性、系统性、重构性的修改,对保障我国矿产资源安全、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他就矿产资源法的修订历程、主要原则、主要内容和新法贯彻实施准备等作了精彩授课,并对保障我国矿产资源安全、构建新型矿业权管理法律制度、建立矿区生态修复法律制度、注重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保护、完善矿业用地制度、强化矿产资源监督和执法等方面重点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

  随后,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提出四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认识,深刻理解矿产资源法修订的重要意义。全面修订矿产资源法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保障矿产资源安全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实现矿业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以法治自然建设引领和保障改革的必然要求。二要加强宣传培训,全面准确理解新修订矿产资源法的重要制度。各单位要把宣传贯彻新修订矿产资源法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学习《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相结合,作为当前矿产资源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全面系统学习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系统法律意识。三要提前谋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天津市地方条例的适法修改,以及配套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废改释工作,并结合实际,提前筹划做好新修订矿产资源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四要加快思想转变,持续提升法律素养和合规履职能力。要业法贯通融会,让法律作为推动发展、维护权益的有力武器,要做好纪法贯通,全面提高工作质效,确保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在天津全面实施。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华北地质勘查局、天津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区政府分管领导、各分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及行政执法人员等通过视频连线形式在分会场参会,共计800余人。 (段春祥 陈正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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