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供更大支撑
2024年国土整治和生态修复业务机构负责人座谈会提出
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供更大支撑
◎ 本报记者 吴启华
积极支撑地方立法,参与地方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条例研究起草,支撑24个省份申报实施49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记者从12月23日-24日举行的2024年国土整治和生态修复业务机构负责人座谈会上获悉,近年来,各级国土整治和生态修复业务机构紧紧围绕支撑自然资源部“两统一”职责,在生态文明建设主战场,推进高水平生态保护修复,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自然资源部总工程师何广顺出席会议。此次座谈会由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组织召开。
会议指出,各级国土整治和生态修复业务机构要在一体化保护修复中提供更大支撑。积极参与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与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研究。支撑《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起草和《土地复垦条例》修订,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政策制度高质量供给。支撑做好生态修复规划实施评估,深入谋划“十五五”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继续做好山水工程项目、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实施的日常管理支撑和技术服务。分体系分类别分区域分领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标准研制,支撑全国自然生态资源监测评价预警工程建设。
会议提出,全国各级国土整治和生态修复业务机构要加强交流互动,互学互鉴,取长补短,切实提升整支队伍支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联合开展政策研究,加强信息交流沟通,协同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携手打造高素质和专业化人才队伍。
会上,广西、江西、新疆、山西等省份围绕支撑服务矿山生态修复等做了交流发言。在广西,谋划实施15个自治区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项目,全过程参与项目技术指导和服务;在江西,出台首个矿山生态修复领域省级地方性法规《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在新疆,研究制定并发布《干旱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水、土、种子富集技术规范》、《高盐土壤环境下高咸水灌溉耐盐植被种植技术规程》等6项地方标准;在山西,接续开展国家层面的历史遗留矿山修复项目10项,累计完成修复面积约1.46万公顷。
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整治和生态修复业务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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