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正文

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负责人回应地勘行业热点关切——健全行业信用约束机制,加强地质勘查活动监管与服务

刘艾瑛 0评论 2020-04-01

本报记者/刘艾瑛

2020年1月17日,自然资源部官网发布《关于撤销江西中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决定》,因该公司申报材料造假,撤销其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上述处理决定,将纳入地勘单位信用记录。同日发布公告,注销其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证书。

这是自然资源部对一家违规公司做出的处理决定。公告一经发出,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在地勘行业引起很大反响。

紧接着,2020年3月23日,自然资源部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资质条件匹配、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合法合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质量、违约或被投诉举报等情况。

此外,在起草《地质勘查活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过程中,自然资源部官网于2019年6月份和11月份两次广泛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

这一系列举措背后究竟传递了哪些信号呢?

近日,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负责人(以下简称“地勘司负责人”)答记者问,回应行业热点关切。

坚决惩处违法失信行为,营造更好勘查环境

记者:江西中创公司地灾防治资质材料申报造假一案,自然资源部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撤销了造假者的甲级资质行政许可,业界对此颇为关注。请您介绍一下该案的有关情况。

地勘司负责人:自然资源部一直关注、关心和支持地质勘查市场健康发展,对于任何扰乱地勘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我们都要本着职责,依法予以制止和查处。去年下半年,我部接到举报线索,反映江西中创公司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资质申报材料造假。我部对此高度重视,组织专家组和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调查核实。

最终查明,江西中创公司存在地灾防治甲级资质申报材料技术人员造假、业绩造假情况,表现为部分技术人员姓名与身份证不符、以他人公司业绩冒充本公司业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六十九条“被许可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第七十条“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等相关规定,我部作出了撤销其甲级资质的行政处理决定,并按程序注销其甲级资质证书。

地质勘查资质取消以来,有人担心地勘领域造假现象突出、工作质量下降。对实名举报且有相应证据支持的,自然资源部将坚决予以打击,切实营造诚实守信的地勘市场,保障地质勘查工作质量。

紧跟形势变化,抓住发展新机遇

记者:自然资源部成立以后,地质勘查行业管理面临的新要求、新任务包括哪些具体内容?如何看待当前地质勘查行业的形势变化?

地勘司负责人: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地勘行业管理经历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化的历史演化过程,逐步实现了由部门管理向行业管理转变,并取得一定成效,积累了经验。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在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以及自然资源统一管理的大背景下,对地勘行业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生态文明建设对地质勘查工作的要求将更加严格。二是地质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域越来越宽广。三是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国务院取消地质勘查资质审批之后,如何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是地质勘查行政管理面临的新课题。

总的看,我们基本资源国情没有改变,资源与环境约束趋紧总体态势没有改变,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支撑作用没有改变,所以,地质工作的先行性、基础性地位没有改变。我们更应当看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中蕴含的新的发展机遇:一是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重大工程建设对地质工作服务形成了巨大的需求;二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我们提供优质的环境地质工作服务;三是脱贫攻坚和基础设施建设为地勘单位融入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新的天地;四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地质方法和手段的依赖越来越多。地勘单位要把握当前机遇,调整业务方向,不断提升技术实力,更多地依靠创新能力和良好信誉赢得市场。

构建以诚信体系为核心的政策服务保障

记者:从个案的处理到整个行业的治理,更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作为支撑,请问在制度建设方面自然资源部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新举措?

地勘司负责人:正本清源,需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不断夯实地勘行业行政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监管,逐步形成有效机制,建立公开公平诚信的勘查市场秩序。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十九届四中全会报告都有明确体现。2017年9月22日,国务院决定取消地质勘查资质审批;2018年4月4日,《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也相应废止,原有的以审批为主的管理模式基本退出历史舞台。2019年9月12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市场化方向。2019年7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推进地方信用信息平台、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畅通政企数据流通机制,形成全面覆盖信用信息“一张网”,建设国家“互联网+监管”模式。可以看出,这一系列举措都是简政放权、约束行政权力的不当干预,充分释放市场主体的活力,但并不是没有底线的自由。

自然资源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上述系列文件精神,对江西中创公司造假行为的坚决处理及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都充分说明,自然资源部对地质勘查造假行为零容忍,将一如既往地坚决维护地勘行业公平竞争秩序。地勘单位通过创新管理,提升业务水平,释放活力,遵守行业规范,积累信用,就能在更加开放的行业氛围中不断发展壮大。那些心存侥幸、突破行业底线的行为,从长远来看,随着信用体系的建设和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的完善,必将被淘汰出局。

自然资源部将统筹地勘行业发展,通过行业战略指引、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技术标准规范等措施,构建以诚信体系为核心的政策服务保障。一是根据国家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契合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研究编制行业发展中长期战略,阐释地质勘查行业形势,引导地勘行业发展重点和方向。二是建立“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严厉查处地质勘查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完善地质勘查活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三是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定期修制订地质勘查工作的技术标准、规范,完善地质勘查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可以说,对加强行业违法案件的查处和双随机监督检查活动的开展,正是自然资源部在地质勘查行业管理领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有关精神迈出的第一步。

分享到微信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评论

已有0条评论

0/1000